包头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0年。全系统包括9个旗县区司法局,1个劳教所,31个律师事务所、11个公证处、6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7个司法所,11个法律援助中心,89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局机关内设15个科室。包头市司法局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市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大职能。法律保障主要是矛盾纠纷大调解、社区矫正、劳动教养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主要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主要是普及法律、依法治理和培养公民的法制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