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公安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天津港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系国家为保卫天津港水运交通安全组建的专业执法队伍,列为天津市公安局第十四处,对外仍以天津港公安局名义行使分局职权,受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双重领导,负责天津港区范围内近260平方公里陆域、水域、抵港船舶、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毗邻区域的公安保卫工作,现为正处级建制。1950年9月,天津市公安局派四处第三科常驻港区,负责内部保卫工作。翌年4月,三科划归天津区港务局为保卫科,另设消防队和港警队,总编制110人。该局机关办公区1952年5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区港务局保卫科升格为保卫处,下设保卫科、检查科、港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