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企业是指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监管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由财政部或者地方财政履行出资人职能的金融企业,叫中央金融机构或者中央金融企业。其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