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公安局
(政府机构)
兴安县公安局是根据《中共兴安县委员会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兴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发〔2010〕35号)精神设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兴安县委员会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兴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发〔2010〕35号)精神,设立兴安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兴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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