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夫曼-孔斯悖论(Gaifman-Koons' paradox),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最典型的合理行动悖论。由R.C.孔斯(Robert C.Koons)于1990年发现并严格建构。该悖论的发现起源于1983年H.盖夫曼(Haim Gaifman)所做的关于合理选择行动的一个思想实验:甲对乙提出如下约定,乙可以选择盒子A(A是空的)或者盒子B(B里面有100美金),但不能两个都选。甲对乙作出如下承诺:如果乙对第一条约定做出不合理的选择,甲将给他1000美金的奖励。如果假设选择盒子A是不合理的,那么这么做使得乙比选择盒子B多得到900美金。这就使得选择盒子A是一个合理的行动。而如果假定选择盒子A是合理的行动,那么选择A会造成比选择B少100美金,因此选择盒子A又是不合理的。从而对乙来说,选择盒子A是不合理的,当且仅当选择A是合理的。孔斯对这个思想实验进行了严格重述,表明可以运用一系列现实性的“公共知识”为“合理选择行动”构造出严格的逻辑悖论。同时,孔斯在研究盖夫曼疑难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可辩护性”概念的特殊性,将它作为语句形成算子,而不是语句谓词,仍然能构造出严格的逻辑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