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总量控制(total amount control of energy consump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污染防治-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指定时期内,规定中国全国或某地区用于生产、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总和上限的能源与环境管理政策体系。是节约能源资源,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从源头落实环境治理的重要路径之一。中国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写进规划文本,同年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期间(2011~2015)能源总量控制的详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7年初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中国短期能源消费控制设定上限,提出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包括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能源消费总量的分配。①确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需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关系,与节能考核指标相协调,实现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