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土空间规划(dutch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对荷兰全国的长期发展愿景提出总体安排,并在基础设施建设、平衡区域发展、土地利用控制、资源保护与调控、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和重大开发功能区等方面制定的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发展历程荷兰早在1958年起草和制定兰斯塔德发展纲要,旨在从全国国土整治角度寻求解决西部沿海地区的区域发展问题。其核心内容包括:多中心绿心大都市的空间发展思路;保护与继承原有的环状城市带格局,在不同城市之间建立“绿色缓冲带”;保护农业发展地带,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新开发地区等。此规划成为其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石。第一阶段(20世纪40~60年代中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荷兰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等城市人口大幅度增长,住房供应问题较为突出。由此在区域层面上注重相对分散化的城镇布局,以减轻大城市的压力。1950年提出《空间规划法》草案,并在1956年编制的《荷兰西部及其他地区》和1958年编制的《国家西部开发远景》合称为第一次的国土空间规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