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主义艺术批评(deconstructive art criticism),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批评-概念-外国概念,聚焦艺术作品中未受关注的边缘细节,对文本进行多元性和互文性解读,探究意义生成过程的文本描述、分析、解释与评价方法。解构主义艺术批评的学理源头是法国哲学家J.德里达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解构主义理论。德里达批判西方形而上学思想传统,并对集中体现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进行了解构。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在当时的欧洲理论界引起巨大争议,但在美国却被广为接受,并与美国经验主义、实用主义等思想深刻融通,形成一种文本阅读与阐释理论。1966年,德里达在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发表演讲,反响热烈。10年后,其早年代表作《论文字学》被译介到美国。1979年,德里达与耶鲁大学的P.德曼(Paul de Man)、H.布鲁姆(Harold Bloom)、J.H.米勒(J.Hillis Miller)和G.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四位教授的论文合集《解构与批评》出版,该书被视为耶鲁学派的宣言。在耶鲁学派的助推下,解构主义艺术批评成为文艺批评领域的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