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安全优先顺序(system safety priority order),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系统工程〕-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优先顺序,满足系统安全要求和减少风险所要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考虑到大多数系统的复杂性,将其设计成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满足系统安全要求和处理已识别危险的优先顺序如下:①最小风险设计。首先在设计上消除危险,若不能消除已识别的危险,则应通过设计方案将其风险减少到可接受的水平。②应用安全装置。若不能消除已识别的危险或不能通过设计方案的选择充分降低相应的风险,则应通过使用固定的、自动的其他安全防护设计或装置,使风险减少到管理部门可接受的水平,可能时应规定对安全装置做定期的功能检查。③提供报警装置。若设计和安全装置都不能有效地消除已识别的危险或充分降低相关的风险,则应采用报警装置检测危险状况,并向有关人员发出适当的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及其使用的设计应尽量降低人对信号做出错误反应的可能性,并在同类系统中标准化。④制定专用规程并进行培训。若通过设计方案的选择不能消除危险,或采用安全装置和报警装置也不能充分降低有关风险,则应制定规程并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