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y),工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具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资质的单位从事环境保护设施的准备、修建、维护并使其能正常运行,从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主要目的是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从而使得建设项目达到环保部门的验收标准,确保建设项目能够在可接受的环境影响范围内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①环境保护设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②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③能满足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④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