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审批机关(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uthority),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原则上城乡规划编制组织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也充分体现了城乡规划的行政原则,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下位规划不得违反上位规划的重要原则,这也是城乡规划体系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说原则上城乡规划的编制组织,应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上位规划体现了上级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要求。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政府层级管理体制,上位规划代表了上一级政府对空间资源配置和管理的要求。因此,下位规划不得违背这些原则和要求,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是为了保证上位规划的规划指导思想、城镇发展方针和空间政策得以贯彻。城乡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代表了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尤其是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中国城镇化、网络化、区域化的发展态势下,上一级审批机关要从区域的整体性出发,将规划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通过下位各层级的规划予以落实,对空间管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