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养维护工程(cultural relics maintenance project),历史学-文物-文物保护工程与技术-文物保护工程,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项目,如除草、除尘等。该类项目一般不会涉及文物主体结构。1963年中国文化部制定颁发的《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对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的修缮工程,可以分为经常性的保养维护工程、抢救性的加固工程和重点进行的修理修复工程三类。第四条规定:“保养维护工程系指不改变文物的内部结构、外貌、色彩、装饰等原状,而进行的经常性的小型修缮。如屋顶除草、勾抹、补漏、简易支顶加固、庭院清理等项。”这是中国文物保护行业规章中首次对该类工程的界定。1986年文化部颁发的《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保养维护工程系指不改变文物的现存结构、材料质地、外貌、装饰、色彩等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如屋顶除草勾抹;局部揭瓦补漏;梁柱、墙壁等的简易支顶加固;庭院整顿清理、室内外排水疏导等小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