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保密制度(Press and Publication Confidentiality System),文学-新闻学-新闻体制-媒体制度-媒体制度,中国新闻出版机构依据国家保密法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92年6月13日,国家保密局、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国家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条印发《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建立新闻出版保密制度,主要内容为保密制度和泄密的查处。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其中第二十七条为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2014年1月17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46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