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social mediation in medical disputes),医学-现代医学-综合领域-〔医学综合〕-〔概念〕,通过说服、教育、疏导等方法,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最终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针对医疗纠纷特殊性,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方式。既往非诉讼机制解决医疗纠纷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提出的行政调解。由于行政调解的第三方是身份尴尬的行政主管部门,而相当部分患方认为行政主管部门与医院之间存在“裙带”关系,致使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的公信力受到质疑,难以赢得患方的信任感,患方往往不愿意接受行政调解。在此情况下,中国各地纷纷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先后形成了北京模式、天津模式、南京模式、上海模式、山西模式等不同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其大致分为专业机构主导的调解机制、保险机构主导的调解机制、人民调解主导的调解机制以及政府三级网络主导的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