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职业编码(international standard code of occupations; ISCO),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分层-〔 阶层测量与分类〕,以专业技能和技能水平作为分类标准,在全球范围内通用的职业分类体系。国际标准职业编码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较早的版本是1952年用于移民和工作布局的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包括1727种职业。1958年,在第9届国际劳工统计大会上提出了第一版《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58);该分类标准由大、中、小3个层次组成,使用3位编码系统。1966年,在第11届国际劳工统计大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版《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68),该分类标准有8个主要类别、83个中类、284个小类、1506个职业类别。1987年又通过了修订版《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88),其中分类的根本性原则和概念更为清晰具体,以技能水平和专业技能作为归类依据。2007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08)。ISCO—08定义了工作[注]和职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