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三次对华宣言(USSR's three declarations on China),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中外关系,1919年7月至1923年9月,新兴的苏俄政府连续三次发表对华宣言,体现出与前俄帝国政府不同的对华政策,对当时中苏关系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一次对华宣言1919年7月25日,苏俄政府发表《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宣言》,此即苏联第一次对华宣言,由苏俄副外交人民委员L.M.加拉罕签发。宣言的主要内容:废除1896年条约(“中俄密约”和《东省铁路公司合同》)、1901年条约(《辛丑条约》),以及1907~1916年俄日签订的具有侵华内容的协议和秘密协议,放弃前俄帝国政府从中国攫取的“满洲和其他地区”,将中东铁路及其所有租让企业、矿山、森林、金矿与他种产业无偿归还中国人民,放弃庚子赔款,放弃领事裁判权等。宣言最后要求中国政府驱逐前俄国驻华公使与领事,与俄国旧政权断绝一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