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生物学派观点(biological viewpoint of crime),法学-公安学-〔公安学〕-警务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理论-犯罪生物学派观点,从生物学角度来理解犯罪原因和探讨犯罪对策的各个思想流派的理论观点。体格类型研究①对犯罪人生理表征的研究。在诸多的犯罪生物学派理论中,C.龙勃罗梭以人类学的观点从犯罪人的生理表征进行研究,他的天生犯罪人论影响最为深远,也备受争议。龙勃罗梭认为,犯罪人在生物学上表现出了与守法者不同的返祖[注]或原始体征[注],如下颌发达、前额较低、头盖骨容积较小等,在进化上出现了倒退,这类个体是隔代遗传者,他们是天生犯罪人。②对犯罪人身体类型进行的研究。德国精神病医生克雷奇[注]默在《体型与性格》一书中认为,人类的体型分四类:一是肥胖型[注],不易犯罪,若犯罪则多为诈骗;二是瘦长型,多犯盗窃和诈骗;三是健壮型(或称运动员型、斗士型),多为暴力犯罪;四是发育异常或混合型,多为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