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案件管辖(jurisdiction of cyber crime cases),工学-公安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网络犯罪侦查,网络犯罪的范围及其案件管辖权限的划分。网络犯罪的范围2014年5月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和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网络犯罪案件包括:①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②通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实施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③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或者设立主要用于实施犯罪活动的网站、通信群组,针对或者组织、教唆、帮助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犯罪案件;④主要犯罪行为在网络上实施的其他案件。202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对网络犯罪的范围进行了拓展,提出:本规定所称网络犯罪是指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上下游关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