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治导线制度(planning river regulation guidelines system),工学-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河道湖泊管理,为保障行洪安全,对整治工程规划河道治理、管理控制线的规定。治导线是河道经过整治以后在设计流量下的平面轮廓。为保证河道正常的行洪、泄洪,稳定河势,保护堤岸防洪安全,必须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提出河流规划治导线,并据此进行河道整治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控导工程。早中国,确定的重要江河的规划治导线由流域管理机构拟定,报中国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江河、河段的规划治导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河段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的规划治导线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江河、河段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治导线类型有洪水治导线、中水治导线、枯水治导线。设计参数主要有设计流量、设计水位、设计河宽、排洪河槽宽和河湾要素等。河道治导线宜分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