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大走私案(Xiamen Extraordinarily Serious Smuggling Case),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重要事件,发生在中国福建厦门地区的走私大案。又称远华集团走私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为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1999年4月,中纪委、监察部收到关于厦门远华公司董事长赖昌星等人与厦门口岸管理部门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大肆走私,违法犯罪的举报。4月20日中央领导批示,以海关为主、中纪委组织协调,彻查此案。8月18日办案人员进驻厦门开始查处工作,到2000年底查处工作基本结束。经查明,1996~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化工原料、西药原料、电子机械等货物价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不仅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诱发了大量的腐败现象,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造成重大危害。此案涉案人员达600多人,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