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政策(employment policy for the people with disabled),法学-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残疾人社会政策-残疾人权益保障,国家和社会为了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抵御残疾人失业、提升残疾人福祉而采取的政策。为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防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保证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中国政府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趋向普及、稳定和合理。中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方式主要包括:①国家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企事业组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进行岗位的分散安排;③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创业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