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业主委员会(homeowners association),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住房与社区规划-社区营造与治理,由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5~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20世纪90年代以来,商品房社区开始在中国出现,城市社区的利益关系,权利冲突和治理方式随之开始发生变化,为解决业主利益纠纷,维护业主权利诉求、促进基层民主自治,业主委员会诞生并成为一种固定制度设置。居民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反映业主意愿要求,制定物业管理规划和规范,统一所在地段物业事务和行动,与物业管理公司或个人签订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业主委员会在中国尚未上升到具备独立社会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依法成立的,但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经过登记后取得其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