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控制系统(plant electrical control system),工学-电气工程-发电技术-火力发电-火电厂系统-火电厂电气系统,为火力发电厂的辅助动力设备、照明、检修及操作等自用电而设置的控制系统。组成火电厂厂用电系统包含高压厂用电系统和低压厂用电系统。①高压厂用电系统,主要包括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以及厂用6千伏(或10千伏)工作段和公用段等,监控对象主要包括各6千伏(或10千伏)断路器。②低压厂用电系统,主要包括主厂房和各辅助车间的低压厂用变压器、分段开关以及电源馈线等,其监控对象主要为各380伏断路器、接触器和负荷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