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效益(forest resource effect),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核算〕,森林资源所具有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种功能所产生的效果或价值的总和。包括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也称直接效益,是森林资源发挥经济功能而产生的效益,其受益主体是经济系统,主要通过提供林产品产生的效益。包括木质林产品,即原木、薪炭材、家具等;非木质林产品,即森林食品、化工原料,医药资源,物种基因及森林景观等。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的评价主要是利用市场评价法进行。森林的生态效益是指由于森林环境(生物与非生物)的调节作用而产生的有利于人类和生物种群生息、繁衍的效益,其受益主体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系统与环境。森林资源具有多种生态效益,是研究森林效益关注的焦点之一。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的主要计量类别有:涵养水源效益、保土保水效益、提高土壤肥力效益、改善大气质量效益、防风固沙效益、固碳释氧效益,以及提高土地自然生产力效益、森林游憩效益、保护珍稀物种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效益等。由于森林生态效益缺乏统一的交易市场,对于森林生态效益的评价主要采用间接市场法和虚拟市场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