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health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学-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手段,卫生监督主体为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相对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惩戒或制裁。原则卫生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①处罚法定原则。指实施处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卫生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依据。②公正、公开原则。要求卫生监督主体行使卫生行政处罚时,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到合理、适当、公平,没有偏私。执法人员身份公开,处罚符合程序规范。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必须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教育当事人,使之今后不再违法。同时,通过处罚纠正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④作出罚款决定的机构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原则。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做出罚款决定的卫生监督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⑤一事不再罚原则。卫生监督主体不能对已受处罚的行为依据同一条卫生法律规范再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