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监督体系(internal supervision system),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公共管理伦理的机制体系〕-伦理监督与评价-公共管理伦理评价-外部监督体系,来自公共行政系统之外的,针对行政主体的,由各种监督主体及其监督制度所构成的监督体系。在行政监督体系中,外部监督体系是相对于内部监督体系而言的。如果说公共行政的内部监督体系是公共行政系统“自身免疫力”的自我保障机制的话,那外部监督体系则是行政系统外多主体对其进行的监督,是行政系统的外力纠错制衡机制。在现当代的语境下,主权在民的思想、有限政府理论、良好治理的追求、官僚制组织的缺陷、政府失灵的现象等作为公共行政系统外部监督体系得以存在的理论渊源和现实依据,说明行政系统规范、高效的运行,不仅需要其进行自我监督,还有赖于来自外部的监督制约。根据监督主体、监督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作用机理的差异,可将外部监督分为权力机关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四个子监督系统。行政外部监督体系中的各种子监督系统之间,虽然存在明显差异,但更多情况下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彼此构成一个外在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