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安全鉴定(sluice safety appraisal),工学-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闸安全鉴定,对水闸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和综合安全评价。水闸安全鉴定是水闸管理的重要制度,是水闸工程进行维修、加固、改建或重建的决策依据。水利部门管理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灌溉渠系、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大、中型水闸,均应进行安全鉴定,小型水闸、船闸和其他部门管辖的各类水闸可参照执行。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增水高度超过校核潮位的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其直属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本流域内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