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地下空间(deep underground space),工学-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通常指地表深部50~200米的地下空间。深层地下空间基本不受城市上部空间形态的制约,对它们可以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深层地下空间十分适合设置无人或少人活动的、具有较强系统性的功能。世界上关于深层地下空间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日本。1980年,日本启动了大深度(约50~100米)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地质评价、施工方法等方面讨论与研究工作,形成了一些论文、著作等文献成果,对日本深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践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在中国,深层地下空间利用的问题也引起研究者的关注,已组织开展了城市深层地下空间与地下综合体开发技术研究工作。1995年,日本成立了“临时大深度地下利用调查会”,2000年颁布了《大深度地下公共使用特别措施法》,首次给出了深层地下空间的严格定义。2001年完成了《大深度地下使用技术指针及其解说》,2006年发布了大深度地下空间公益性利用基本方针及相关手册、指南,促进了大深度地下空间的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