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civil aviation flight),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空器飞行-民用航空飞行,利用各类航空器为国民经济服务的非军事性活动。根据飞行目的的不同,民用航空飞行可分为运输航空飞行和通用航空飞行两大类。前者指在航线上的商业性客、货(邮)运输;后者包括用于工业、农牧业、林业、科研探测、公务、通勤、体育和娱乐等方面的飞行。运输航空飞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重要作用,促进了贸易、旅游等各种交往活动的发展,并使在短期内开发边远地区成为可能。提供航空服务可获得可观利润,所以运输航空飞行又被称为商业航空飞行。通用航空飞行指某些企业或个人自驾航空器从事的各种飞行活动,一般使用小型飞机、特种飞机或直升机等,例如,农用播种、灭虫,灭火,救援,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空中摄影、旅游、驾驶员学习飞行和私家飞机飞行等。通用航空飞行灵活机动,在发达国家中已属于大众飞行的范畴,在中国还处于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来,民用航空飞行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部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航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跃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