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识广告(commodity logo advertising),文学-传播学-广告-广告理论-广告文化学,中国汉代重要的广告表现形式。春秋战国时期,生产者在所生产商品上刻上标记或铭文,是商品标识广告的雏形。汉代手工业发达,商品种类日益繁多,市场开始有了商品竞争。商人在自己的产品上刻上符号、名字或是与商品有关商品标识广告的故事、历史传说以加深顾客的印象。在汉代的标记、铭刻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漆器。在长沙马王堆等汉墓出土的漆器中,大量漆器打有标记和刻有铭文。在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生产的漆器上,也多打有“成市草”“成市饱”“市府草”的标记,表明这些漆器由蜀郡成都市府作坊生产。在一些铭文中,生产者有意识地刻上一些祝福或吉祥用语。如在马王堆汉墓中的漆器上就发现有“君幸酒”“君幸食”等铭文,可视为带有标识和告知功能的广告形式。唐代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产品,有些必须刻上工匠的名字,以便识别。唐代市场管理制度规定,百货中的弓、矢、长刀等类,不仅要按照官府规定的规格制造,而且要镌刻工匠的姓名,这种制度不仅保证了交易产品的质量,也为一些名牌产品的出现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