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档案(ethnic minority archives),管理学-档案学-档案学基础理论-档案,少数民族政权、个人和历代各级各类政府和社会组织直接形成的反映少数民族各方面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凡是反映少数民族各方面情况的档案,均属少数民族档案。在档案的形成主体和形成地域上,并不限制于少数民族主体和少数民族地区。1960年8月,中国国家档案局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概念,同时提出要求在各少数民族地区收集、整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问题。1987年11月,中国档案学会在昆明召开少数民族档案史料学术研讨会,深入探讨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内涵与外延。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了类型多样、内容丰富、遍布各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档案。从地区分布和民族来看,东北、北部地区分布有满族、朝鲜族和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档案;西北地区分布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的档案;西南地区分布有藏族、彝族、纳西族、白族、傣族等少数民族的档案;东南、中南地区分布有壮族、苗族、瑶族、土家族、水族等少数民族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