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等级标准(standard of fire class),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火灾安全-火灾-火灾等级标准,根据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对火灾事故后果大小进行等级划分的标准。中国政府为加强火灾统计管理,保障火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等级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含,下同)以上;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③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七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