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艺术教育(personality art education),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教育-概念,以人格塑造为目标的艺术教育。“人格”是一个抽象且复杂的心理学概念,指个体本身及其与社会沟通过程中体现出的有差异性、独有的心理特征,体现为能力、理想、信念、兴趣等多个方面。人格艺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途径。从教育对象来看,人格艺术教育作为基础性文化素养教育的一部分,不是针对小范围的专业课程,而是面对全体学生的普遍课程;从功能来看,人格艺术教育侧重艺术对人格的影响,旨在健全学生的个性,使其通过艺术学习过程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融入社会,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和理想信念,从而促进健康价值观的养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国,蔡元培最早提及人格艺术教育,他提出的“兴美感”“资美育”理念,强调艺术作为引导个体内在价值取向的重要手段,将艺术教育和人的情感教育相结合。从课程属性来看,艺术教育作为文化素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隐形育人”功能,通过将艺术素材与普通人文课程的相互融合,在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中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