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供电要求(power supply requirements),工学-土木工程-建筑机电系统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供电要求,各级负荷供电要求。特级用电负荷须由3个电源供电,满足以下要求:①3个电源由满足一级负荷要求的两个电源和一个应急电源组成。②应急电源的容量满足同时工作最大特级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③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满足特级用电负荷允许最短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④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满足特级用电负荷最长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一级负荷须由两个电源供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②每个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全部一级、特级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 二级负荷的供电须符合下列规定:①二级负荷的外部电源进线宜由35千伏、20千伏或10千伏双回线路供电;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35千伏、20千伏或10千伏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②当建筑物由一路35千伏、20千伏或10千伏电源供电时,二级负荷可由两台变压器各引一路低压回路在负荷端配电箱处切换供电,另有特殊规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