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机构(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gency),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学-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机构,由政府成立的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范、调整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划分,中央、省、地、县四级政府都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①生态环境部是中央一级行政机关,下设法规与标准司、大气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土壤生态环境司、海洋生态环境司、宣传教育司等部门,另外,还设有直属单位,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报社和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②省级行政区建有环境保护局(厅),受地方人民政府与环境保护局的双重领导,但主要隶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省级环保局(厅)领导干部的任命需要征求环境保护部党组意见。③市、县级已建立环境保护局或专职机构,生态环境局局长则由同级人民政府直接任命,上级环保局只对其业务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