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社会(civil society;bourgeois society),哲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重要著作和概念〕-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当中使用的术语。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文著作中,资产阶级社会和市民社会是同一个术语。在马克思的一些早期著作中,对“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的使用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说,是指社会发展各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总和;狭义地说,是指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按其广义,中文译为“市民社会”,按其狭义,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到,G.W.F.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将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概括为“市民社会”。对这种“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黑格尔的影响。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受到J.洛克、亚当·斯密、A.弗格森、C.-L.de S.孟德斯鸠等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