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社会治理(the governance of the subaltern society),法学-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社会治理-农村治理,政府与底层社会力量一起,在国家法治架构与底层行动逻辑的双重影响与制约下,共同管理底层社会事务,维护底层社会秩序的过程。词源“底层”一词首先由意大利哲学家A.葛兰西在其著作《狱中札记》中所使用。20世纪70年代以后,印度的研究者借用了“底层”这一概念,形成底层社会概念,底层社会的研究也越发受到关注。而“治理”一词最早可追溯到14世纪末,当时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Henry Ⅳ,1367~1413)就用该词来表达神授国王以统治国家之权力。16~18世纪,法国的启蒙学者用该词表达政府与市民社会结合的要素,已经比较接近现代治理一词的意涵。1955年,《牛津英汉词典》将“治理”定义为统治的行为与方式和被管理的状态。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治理的学术定义出现在国际关系和公共行政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