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设计原理(Interaction Design Ontology),艺术学-设计学-信息交互设计-〔概念、理论与标准〕-〔概念〕-交互设计原理,以感知行为、情感共识与认知逻辑为设计对象,处理人、事物关系中的主客体感知与认知方式,形成意义共同体的互动原理与设计方法。交互设计原理包括界面交流媒介、功能交互手段、信息交换价值和内容交通评测四个方面,包含意义共同体的四大原理。界面交流媒介包括表现、载体和连接方式。功能交互手段包括反馈前馈、联动和机制。信息交换价值包括动因、规则、差异和多样化原生态。内容交通评测包括语义语用语法、容量和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三大流的机理评估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