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水功能区(the first grade water function zone),工学-水利工程-〔水资源与水生态〕-水资源质量-水功能区-一级水功能区,为从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问题、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并考虑可持续发展需求而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保护和管理要求的水域。一级水功能区包括4类,即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2011年中国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中,一级水功能区中保护区河长占区划总河长的21%,保留区占32%,缓冲区占8%,开发利用区占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