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体类型论(two-sorted type theory),文学-语言文字-语义学-内涵性,一种语义组合原则理论。由德国哲学家、数学家G.弗雷格提出。一个常规的句子“张三来了”包括了两个语义单位:一是“张三”,指称一个个体;一是整个句子,指称一个独立的事件。弗雷格认为,这两种语义就是人类语言最基本的两个语义类型,也叫作饱和的(saturated)语义类型。第一个基本类型是实体(entity),用e表示;第二个基本类型是真值(truth value),用t表示。其他语义都可以由这两个基本语义类型通过逻辑运算得到,并被称作是不饱和的(unsaturated)语义类型。比如“张三来了”中的谓语“来了”的语义是不饱和的,需要补齐个体e才会形成真值事件t,也就是以e为输入项,以t为输出项的函数,符号表达为〈e, t〉。同理,〈〈e, t〉, t〉是以〈e, t〉为输入项,以t为输出项的函数。两体类型论的基本内容如下:①两个基本类型:e:个体;t:真值。②若干非饱和类型的表达方式:如果a和b是语义类型,那么 也是一个语义类型,是从类型a到类型b的一个函数。非饱和类型究竟有多少个,并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