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现代性(second modernity),法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基本范畴〕-〔社会发展与社会变迁〕-〔现代化理论〕-第二现代性,以全球化、个体化、性别革命、不充分就业和全球性风险为表征的新的经济、世界秩序、社会和个人生活的时代。又称自反性现代性[注]或激进的现代性[注]。第二现代性由德国社会家U.贝克最早于《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注](1992)一书中提出。全世界范围内,社会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以民族国家社会为基础的第一次现代性中,强调了集体的生活方式、进步、可控性、充分就业和对自然的开发等特征。然而,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第一次简单的、线性的、工业现代化的成功(而非失败),导致了一些未预期后果的出现,即一些特定的相互联系的过程——全球化、个体化、性别革命、不充分就业和全球性风险(如生态危机、全球金融市场的崩溃和跨国恐怖主义袭击的威胁等)。这些后果对以启蒙运动为基础的现代性提出了挑战和质疑,并为个人选择新的和未预期的社会与政治形式提供了空间。但是,这些变化并未打破现代性的基本原则(如民族国家和核心家庭),而仅仅是基本制度的转变,整个西方世界依然处于现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