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区(ecological function region),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学-景观-生态功能区,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围绕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环境净化、特殊景观维持、生物多样性保育等重要生态功能及其保护目标,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的区域。又称生态功能保护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对于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协调流域及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层次定位和保护主体责任,生态功能区分为国家生态功能保护区、地方生态功能区等。其中国家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国家和地方共同保护和管理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生态功能区划是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各级政府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时,都要依据生态功能区划,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划定各类生态空间。此外,也可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生态功能区进行分类。中国在2008年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