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业广告(non commercial advertisement),文学-传播学-广告-广告类型-非商业广告,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广告主出资通过各类传播媒介,向公众宣传或告知相关信息的广告形式。又称非经济广告。非商业广告是一种可以引起公众对某些社会问题的关注、支持或倡导某种社会事业和社会风尚,促进社会进步的广告。其广告主通常是宗教组织、慈善组织、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非营利组织。非商业广告主要有寻人启事、职员招聘、征婚、挂失等以启事形式发布的广告和有关政府、社会团体或企事业集团、单位的会议通知、公告和通告等。非商业广告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当时的工业化大生产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青少年犯罪等,为了引起公众对这些问题的高度关注并有所响应,非商业广告应运而生,并在日后逐渐传入欧洲、亚洲乃至全世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非商业广告在中国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它本着宣传、启示和规劝的意图,在宣传环卫意识、美化自然环境、规范道德行为、改善社会风气、关注社会热点、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