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广告(new media advertising),艺术学-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通过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以多媒体作为信息呈现方式的信息传播活动。新媒体广告是21世纪初在东西方大放异彩的概念,该词由“新媒体”和“广告”两个词组成。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源于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P.戈尔德马克[注]的一份商品开发计划(1967)。之后,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罗斯托[注]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次使用了“New Media”一词(1969)。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广告学系早在1995年就提出了“新广告”的概念。中国较早把新媒体与广告联系起来的是北京大学教授陈刚,他提出了“后广告”的概念,强调对新媒体广告的关注。新媒体广告从广告的形态上可以分为四类:互联网新媒体广告、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广告、数字电视新媒体广告、户外新媒体广告。新媒体广告的特点为互动性强、覆盖面广泛、内容丰富、视觉冲击力强、效率高、传播更新速度快。传统媒体对新媒体领域投入增多,投资公司和商业公司对新媒体的资本投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