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评人(Standards editor),文学-新闻学-新闻体制-媒介管理体制-媒介管理体制-新闻评议制度,替代社会公众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编辑、传播活动实施全方位监督的评判者。新闻公评人最早的雏形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J.普利策的《纽约世界报》聘请人员专门行使类似于新闻公评人的职能。最早提出相关概念的是媒介批评家B.H.巴格迪坎[注],他于1967年3月发表的文章中首提“报业公评人”。另外,最早提出并实施新闻公评人制度的是瑞典报业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69年委任了第一批新闻公评人。1980年,世界新闻公评人协会(ONO)在美国华盛顿成立,截至2021年成员国有22个。新闻公评人是接受新闻纷争投诉的第三方可信赖公正对象,是媒体和受众之间沟通交互的桥梁。新闻公评人监督的主要内容包含媒体报道是否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等。在报道方与被报道方发生矛盾冲突时,新闻公评人居中评判明辨是非,有的还会从中调解斡旋。新闻公评人对于媒体品质的社会评价作出的判断往往具有重要影响力。但是,新闻公评人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不具备管理职能,不介入具体的采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