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network real-name system),文学-传播学-新媒体传播-新媒体传播核心概念与理论-网络监管,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互联网业务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制度。主要因网络普及化后匿名环境不易监管而产生,最初为应对网瘾低龄化而提出。2002年,中国清华大学李希光最早提出“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2003年,中国各地管理部门要求客户在网吧上网时须提供身份证。2005年3月,以清华大学水木清华论坛为代表的一批高校论坛仅限实名制交流。同年7月,腾讯发布公告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2006年10月,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2010年春运期间开始试点火车票实名制。2012年3月,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共同正式实行微博实名制。网络实名制主要有博客实名制、手机实名制和火车票实名制等形式。博客实名制是有限的后台实名,个人的真实名字不一定要出现在博客网页,只是在后台系统里进行实名制管理。手机实名制旨在规范化经营,通过遏制诈骗电话、色情短信等不良信息,减少使用手机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