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观(outlooks on bio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对什么是生命、如何认识生命以及如何对待生命的价值认知和道德理念。人类生命是迄今为止最复杂、最高级的物质存在和运动形式。自古以来,人类对自身生命的伦理认识,大致有三个不同层次的观点,即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①生命神圣论。认为人的生命具有最高道德价值,因此,人们应该尊重、善待和救治每一个人。这一观点源自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于自然灾害和自身疾病几乎无能为力,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在这种生命短暂的背景下,人们渐渐形成了“人的生命极其宝贵,应当珍爱生命”的观点,这一观点也逐渐成为传统医学道德的核心思想,对促进医学进步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生命神圣论的伦理观所关注的重点是个体生命的存在,追求的仅仅是生命的数量,机械地坚持生命神圣论会因此陷入很多难以处理的伦理困境。②生命质量论。认为人不仅要活着,而且要有质量地活着。所谓生命质量,通常指生命的自然素质,一般包括体力、智力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