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渊源(source of environmental law),工学-环境科学-环境法学-环境保护法,环境法的表现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环境法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狭义的环境法渊源仅指国内法渊源。环境法的国内法渊源包括:①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如《宪法》第9条规定了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第26条规定了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②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单项环境保护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③其他法律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环境污染责任。④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依照法律授权制定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⑤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或规章,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文件,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