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学(Protestant 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西方伦理思想,基督教福音主义派的神学伦理思想。新教是基督教的三大派别之一,是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新宗派,以及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衍生出来的众多宗派的总称。影响最大的有三大主流教派:M.路德创立的路德宗、J.加尔文创立的加尔文宗(归正宗)、英国国教安立甘宗。其共同特点是反对罗马天主教,主张因信称义、信徒人人皆可为神职人员,基督教的权威在《圣经》而不在教会。新教伦理思想的主要代表有路德、加尔文和U.茨温利等。路德反对罗马教皇的权威,认为《圣经》以外没有任何权威,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对《圣经》的理解与上帝沟通,无须依赖教会组织和神职人员的中介。这套神学在伦理学上的最大意义,不在于斥责了天主教的烦琐仪式,而在于倡导了真正信仰的内心原则,信仰自由、思想自由成为领会圣道的方式;主张因信称义,认为信仰和称义是基督徒伦理生活的基础,基督徒在内心直接信仰上帝就可以成为义人,内心信仰上帝就可以洗脱原罪、死而复生、获得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