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法制化(legalization of integrity),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廉政法制化,制度反腐与法治反腐的有机统一,要求廉政建设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环节都建立起相应的法规制度。法治精神是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廉政法制化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形态,是实现廉政建设有效性和长效性的根本保证。廉政法制化是国际社会开展反腐败行动的共同经验和做法,也是衡量一国反腐败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国家廉政法制化包括3方面:①加强廉政立法,建立健全廉政法制制度体系。②加强廉政执法,建立一个独立的廉政反腐机构,切实有效地执行廉政法制制度。③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监督观念。在中国,廉政法制化既包括国家廉政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也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二者缺一不可,需要有机衔接。中国以宪法为依据,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制定了一系列中国共产党党内制度规定,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